

豫公网安备 41152702000118号
豫ICP备09002785号-3标 题: 关于印发淮滨县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 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| |
索 引 号: null-1405-2017-00022 | 公开形式: 主动公开 |
时效: 有效 | 成文时间: 2017-06-13 |
发布日期: 2017-06-13 | 信息来源: 政府办公室 |
淮政办〔2017〕64号
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印发淮滨县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
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:
《淮滨县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6月2日
淮滨县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
实 施 方 案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55号)、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豫政〔2017〕5号)、《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》(豫政办明电〔2017〕25号)和《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信政办〔2017〕54号)文件要求,加快推进淮滨县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(一)指导思想。
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、市政府“放、管、服”改革各项工作部署,充分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先进技术,推进跨层级、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,消除“信息孤岛”,逐步形成以淮滨县政务云平台为基础、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、以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应用为主导的电子政务总体框架,建设集行政审批、便民服务、阳光政务、电子监察、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,县、乡级标准统一、资源共享、业务协同的淮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,打造建设集约、服务集聚、数据集中、管理集成的“网上政府”,促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。
(二)工作目标。
淮滨县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项目工作主要目标:到2017年底,淮滨县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有效运行。一是完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,实现县、乡级政府部门全覆盖,并与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;二是建成全县统一政务大数据平台,承载全县政务数据资源汇聚、交换、共享,具备大数据挖掘、分析功能,率先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支撑;三是建成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,县、乡两级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,群众关注的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“一号申请、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”,最终实现线上、线下政务服务融合运行。
二、主要工作任务
(一)建设政务大数据平台及电子政务外网。
县、乡完成政务外网改造,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;对本级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,与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做好数据对接。
(二)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务大厅。
一是按照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统一事项梳理要求,对县行政审批、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、汇总、校核,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录入全省统一权力事项库工作;二是结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际,实现实体大厅在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;三是梳理县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,推进县乡两级“一号申请、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”全覆盖。
(三)建设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绩效考核体系。
建立健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绩效考核工作机制,对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开展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进行绩效考核,并定期通报考评结果。
三、组织实施保障
(一)明确工作责任。
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在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,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整体平台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,承担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完善,实现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对接。县工信委承担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建设、管理和技术协调工作。县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大厅的建设、管理和技术协调工作。方案下发后,各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做好上下对接和协调配合,确保工作快速推进。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,主要领导要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明确工作时间表,细化分工,责任到人,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
(二)落实资金保障。
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是国务院、省、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,县发改委、县财政局要根据职责,做好政务大数据平台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、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建设项目立项、财政评审、资金落实等工作,确保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顺利推进。
(三)强化监督检查。
建立协调、督导工作推进机制。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,不定期召开协调督导例会,听取工作进展情况,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要尽快建立工作信息报告制度,及时将本地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工作进展、存在的问题、下一步打算、工作建议等上报县政府办公室。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查,对进展快、成效好的单位给予表扬,对工作迟缓、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。
附件:1.淮滨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2.淮滨县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
附件1
淮滨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
成 员 名 单
组 长:郑 刚(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常务副县长)
副组长:张 强(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)
成 员:丁应超(县纪委常委)
方 清(县政府法制办主任)
王道锋(县政府金融办主任)
李 超(县编办主任)
任学斌(县发改委主任)
黄 海(县财政局党组书记)
丁 伟(县交运局局长)
谭 斌(县统计局局长)
杨树峰(县住建局局长)
徐永生(县教体局局长)
徐立日(县民政局局长)
杨树海(县人社局局长)
葛祖林(县卫计委主任)
彭永江(县工商质监局局长)
吴世红(县房管中心党总支书记)
刘 娟(县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)
邓学忠(县国税局局长)
付明胜(县地税局局长)
孙 倩(县保密局局长)
韩培军(县档案局局长)
何 晶(县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书记)
任方明(县国土局副局长)
张 韬(县工信局副局长)
王林华(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,王道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刘娟、王林华、张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,县行政服务中心承接政务服务日常工作。
附件2
淮滨县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责任
分工及时间节点
(一)政务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
进度安排:总计大约6个月(预计2017年6月-2017年11月)
序号 |
工作任务 |
责任主体 |
推进措施 |
完成时限 |
一、梳理并编制人口、法人、宏观经济、空间地理信息及主题资源目录体系 |
||||
1 |
组织建设 |
县政府办 县工信委 县直各相关部门 |
县政府办牵头成立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统筹协调; 县工信委牵头成立项目管理小组,制定目录编制指南、对目录编制管理及监督; 县公安局牵头成立人口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小组; 县工商质监局牵头成立法人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小组; 县发改委牵头成立宏观经济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小组; 县国土局牵头成立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小组; 县直各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,落实分管负责人,明确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与基础资源目录编制实施。 |
6月6日 |
2 |
开展培训 |
县工信委 |
对信息资源目录涉及部门进行目录规划、资源调查、目录及数据清单表格填写的培训。 |
6月10日 |
3 |
编制及报送 |
县工信委 县直各相关部门 |
建立周报告、月总结制度,县直各部门按规定进行目录规划并梳理数据清单。 |
6月30日 |
4 |
汇总和初始化 |
县工信委 |
汇总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目录及数据清单,形成基础信息资源目录。 |
7月1日 |
二、搭建县政务大数据平台 |
||||
5 |
数据中心数据库设计 |
县工信委 |
根据信息资源数据标准规范,设计资源目录体系库、前置库等设计库。 |
7月10日 |
6 |
数据交换集成平台建设 |
县工信委 |
建设数据交换系统、数据集成系统等数据交换汇聚系统,打通县本级部门数据交换通道。 |
6月10日 |
7 |
数据治理监控平台建设 |
县工信委 |
建设数据管理系统、数据质量管理系统等数据治理系统。 |
6月30日 |
8 |
数据分析挖掘平台建设 |
县工信委 |
建设数据分析平台,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实时分析、交互分析。 |
6月30日 |
9 |
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 |
县工信委 |
建设资源目录管理系统、API管理系统等,实现资源目录动态管理,并可实现资源共享及开放。 |
6月30日 |
10 |
数据服务门户建设 |
县工信委 |
建设数据服务门户,为数据应用者提供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入口,实现资源检索、统计、申请调用等功能。 |
7月10日 |
11 |
数据开放门户建设 |
县工信委 |
建设数据开放门户,基于开放平台脱密脱敏后向社会开放。 |
7月10日 |
12 |
完成乡镇数据交换覆盖 |
县工信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|
完成乡镇(街道)部门数据交换覆盖。 |
8月30日 |
13 |
完成与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对接 |
县工信委 |
实现与市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对接,实现数据上报及数据获取。 |
6月20日 |
三、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|
||||
14 |
完善升级县本级电子政务外网 |
县政府办 |
基于国家、省、市电子政务外网标准规范,完善升级县本级电子政务外网。 |
6月10日 |
15 |
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乡镇村延伸 |
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|
乡镇(街道)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。 |
8月20日 |
16 |
完成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对接 |
县政府办 |
完成与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对接。 |
6月15日 |
17 |
实现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平台对县电子政务外网设备监管 |
县政府办 |
实现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平台对县电子政务外网设备监管。 |
9月30日 |
四、完成数据对接及数据集成治理工作 |
||||
18 |
数据对接调研 |
县工信委 |
由县工信委协调,组织实施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调研,形成对接方式汇总。 |
7月10日 |
19 |
数据对接实施 |
县工信委 |
由系统承建单位负责业务系统与政务大数据平台对接。 |
11月10日 |
20 |
数据集成实施 |
县工信委 |
由系统承建单位负责对汇聚数据进行数据集成配置,集成数据进入数据中心。 |
11月20日 |
21 |
数据治理实施 |
县工信委 |
由系统承建单位负责组织数据采集、业务调研、编制映射关系工作。 |
11月30日 |
五、构建基础数据库及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|
||||
22 |
人口基础库建设 |
县工信委 县公安局 |
形成人口数据库,形成日常更新维护机制。开发人口库管理系统,对人口数据进行管理和利用。 |
8月10日 |
23 |
法人基础库建设 |
县工信委 县工商质监局 |
形成法人数据库,并形成日常更新维护机制。开发法人库管理系统,对法人数据进行管理和利用。 |
8月10日 |
24 |
宏观经济基础库建设 |
县工信委 县发改委 |
形成宏观经济数据库,并形成日常更新维护机制。开发宏观经济管理系统,对宏观经济数据进行管理和利用。 |
8月20日 |
25 |
空间地理信息库建设 |
县工信委 县国土局 |
结合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图层或点位,通过服务方式提供各类政务应用共享利用。 |
8月30日 |
26 |
标准规范建设 |
县工信委、县公安局、县工商质监局、县发改委、县国土局 |
制定法人库、法人电子证照库的数据管理规范、采集交换规范、共享发布规范、存储及安全规范。 |
9月10日 |
六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服务应用 |
||||
27 |
政务信息资源实时交换 |
县工信委 县直各部门 |
实现部门系统与部门系统、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实时交换。 |
9月30日 |
28 |
信息资源共享 |
县直各部门 |
实现资源的申请审批、查询、API调用、数据包下载。 |
10月20日 |
七、建设法人大数据可视化决策分析平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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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|
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展示 |
县直各部门 |
提供丰富的人口、法人、宏观经济、政务服务等信息综合展示包括趋势图、对比图、比例图、三维图等大量的图形分析,帮助用户更加直观地进行分析决策。 |
10月31日 |
(二)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大厅建设责任及进度安排
进度安排:(2017年4月—2017年12月)
序号 |
工作任务 |
责任主体 |
推进措施 |
完成时限 |
1 |
梳理行政审批、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 |
县编办 |
按照统一事项梳理要求,对本级行政审批、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、汇总,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录入全市统一权力事项库。 |
5月10日 |
2 |
升级民生领域便民服务业务系统 |
县直各部门 |
各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完善,对数据格式和数据接口进行规范统一,完成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准备工作。 |
9月30日 |
3 |
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|
县行政服务中心 |
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,县本级接入使用。 |
9月30日 |
4 |
试点乡镇接入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|
县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|
选择试点乡镇(街道)接入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。 |
10月31日 |
5 |
与政务大数据平台对接 |
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工信委 |
完成与政务大数据平台全面对接工作。 |
11月15日 |
6 |
推进“一号申请、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” |
县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|
推进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“一号申请、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”。 |
11月15日 |
7 |
实现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|
县工信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|
依托政务大数据平台,实现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,与县、乡部门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。 |
11月30日 |
8 |
升级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 |
县行政服务中心 |
升级县行政服务中心现有政务大厅,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运行。 |
12月5日 |
9 |
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覆盖所有乡镇(街道) |
县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|
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覆盖所有乡镇(街道),网上行政审批县乡全覆盖,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“一号申请、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”。 |
12月15日 |
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6月9日印发